超越时空局限,中国味道“燃起来”
霎时间,川菜、粤菜、湘菜、鲁菜等各大菜系粉丝纷纷下场,煎饼果子、臭豆腐、驴打滚等地方小吃拥趸也不遑多让。可谓“一条大河波浪宽,两岸口味不一般”。
哈尔滨师大夜市,市民们现场享用美食。中新社记者 孙汉仑 摄泱泱中华地大物博,华夏儿女食不厌精。再加上这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流物流通达,餐饮及相关行业稳步前行,中国味道在跨越时空限制后愈加异彩纷呈——
云南人能在武汉吃到正宗的东北杀猪菜,天津人围着延边烤肉喝着北京二锅头。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超过5亿人。科技的进步让“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成为“足不出户,尽享天下美食”。
如果把问题换成“外国人最爱的中国味道”,答案又会如何?网友们大概率会犹豫又不失礼貌地反问:“呃……是不是饺子和烤鸭?”
那么,“中国味道”在海外的这十年,又究竟呈现出怎样的发展轨迹?
海外的“中国味道”是什么味?
和“华夏吃货”兼收并蓄的“中国胃”相比,老外们的口味着实有点让人难以捉摸。不过这十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美食扬帆出海,让海外正宗的中国味道,也逐渐变得有“迹”可循。
中国餐饮文化对外输出由来已久且影响深远。以日本厚生劳动省近年来公布的资料为例,共有近6万家中华料理店遍布日本全国。不过海外有两个关于中餐的概念——“改良中餐”和“本味中餐”。前者结合本地口味,后者更加原汁原味。
加拿大蒙特利尔,在唐人街举行的亚洲美食集市吸引食客光顾。中新社记者 余瑞冬 摄在采访中,小新被狠狠科普了一波“洋中餐刺客”。“学校附近有一家点菜制的中餐馆,难吃得令人发指。”在意大利留学四年的声乐老师安德烈(化名)回忆:“印象中最难吃的一道菜是锅包肉,难以下咽,嚼起来像橡皮糖,味道跟中国完全不一样。”
曾任日本“麻辣联盟”中国支部总代表的何珂表示,中餐的改良有其客观原因。他介绍,川菜传入日本时,缺乏基础的四川调味料,只能寻求替代品,比如用日本的味噌代替甜面酱来炒回锅肉,味道自然不够正宗。
而近十年间,随着国际交往的密切和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日彰,原汁原味的中餐也正在异军突起。其中,火锅表现亮眼,按照门店收入计算,2021年的国际中式餐饮市场中火锅占比11.1%,约289亿美元。此外,兰州拉面、酸菜鱼、广式早茶等美食纷纷扬帆出海,正宗中国味道席卷全球。
“中国味道”,何以在世界大放异彩?
在何珂看来,饮食文化的传递是循序渐进的。
“经过改良后,把更适应当地口味的菜品做出来,也更有利于中华料理的对外传播。”而十年一瞬弹指间,无论是改良还是原味,中国味道在海外都开辟出更广阔的赛道。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显示,2021年,国际市场上的中式餐饮数量已经超过60万家,市场规模高达2644亿美元。
日本街头中餐店。留学生小董供图“从前日本流行改良版的中餐,但从去年开始,日本兴起了一个潮流‘ガチ中華’,即追求本味的中国菜。”何珂以花椒举例,近年来,一些在日本开餐厅的当地人,每年会来成都收购青花椒带回国,他们很喜欢花椒的香味和麻味。
中国味道为何能在世界大放异彩?除了中餐本身的味觉魅力,经济发展推动综合国力增强,大批华人出海创业、留学、旅游,中餐消费群体日益增长;互联网上资讯发达,李子柒、厨师王刚等美食博主火遍全球,让外国食客渴望尝试更地道的中国味道;与此同时,中国文化的对外影响力不断提升,辐射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海外中餐店。留学生路萱供图美食作家李作民认为,所有美食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现象,“中餐在美国或者在全球有多大影响,取决于中国文化对海外有多大的影响。”
谁才是海内外的“中国味道”人气TOP1?或许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中国味道不拘泥菜系,而在于百花齐放的美食格局;中国味道不限制地域,我们有“足不出户,吃遍天下美食”的科技硬实力;中国味道更是不必纠结“改良”或“本味”——在这两条赛道上,中国味道都正在日益香飘全球。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